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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24-2334799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三路27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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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环境监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关于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具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协作机制。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九)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十)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规章、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荆门。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荆门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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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内设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电子监察室、流动服务站(综合窗口)、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科(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务服务机构职责: 。。。
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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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让“互联网+”这个时髦的词汇进入了公众视野。随着社会越来越多领域都迈入了“互联网+”时代,对于政府政务工作来说也要适应这种变化,由此,“互联网+政务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在传统电子政务基础上利用。。。
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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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24-2381565

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以东、天鹅小区以西,双喜大道与天鹅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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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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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7-87167105;027-87861455(传真) 应急值班室:027-87167100 政务服务大厅:027-87167150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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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24)2376267

办公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荆门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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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24-2381624

办公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双喜大道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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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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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3年01月12日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办公电话:0724-233397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 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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