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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56915001 传真:0371-6982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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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430号 邮编:452370

办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 季:08:30-12:00,14:30-18:00 冬 季: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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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信息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新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和粮食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和粮食物资储备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分析我市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市财政、金融产业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和下达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衔接申请中央、省、郑州市政性建设资金。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市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服务业园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督导产业集聚区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协调落实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落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八)监测研判全市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市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人力资源、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促进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储备、遴选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及督查考核评价负责选定实行代建制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十二)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监督日常工作。

(十五)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完善调控价格的宏观经济手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和调整市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价格行政复议依法组织价格听证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研究提出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党和食糖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和信息搜集、上报、发布工作。根据全市粮食额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审计工作。

(十八)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密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新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本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郑州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新密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与新密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加工与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3.与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市级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及郑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4.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 :

1)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明确投资审批、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行业管理部门承担各自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职责。

2)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市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项目,按权限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按权限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规定由本市管理的其他项目。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3)涉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其中行业管理部门承担审批审核职能的项目,其投资计划由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

5.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1)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

2)对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审查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督察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接待联络、档案管理、计划生育、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二)经济综合科

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市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郑州市定责任目标的衔接、落实,负责市政府目标的制定、分解和考评相关工作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

监测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全市服务业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服务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组织拟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培育发展国民经济动员中心。

(三)社会事业科

拟订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新兴服务业的培育规划,引导新兴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基金)安排建议。落实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规划布局全市服务业园区,指导协调服务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及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统筹推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卫生健康、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人力资源、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政策;提出社会事业方面市统筹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的安排意见。提出全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发展领域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四)投资管理科

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省政府投资、郑州市政府和安排市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和下达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办理公共设施、外商投资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相关事宜拟订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上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运行状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拟订轨道交通建设相关政策;组织或配合编制全市铁路、民航、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拟定全市枢纽经济、航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建议;研究并组织实施航空、铁路、公路以及都市联运有关综合性政策和发展规划。

(五)工业发展科

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分析、协调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工业发展规划衔接;参与拟订并推进实施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协调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组织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按规定权限,办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组织拟定推进创新创业、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双创基地、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研究拟定密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拟订建设战略、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新密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拟订建设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新密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规划新密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和生产力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业园区审批备案工作,做好专业园区发展指导工作。

(六)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负责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谋划、筛选和储备,建立重大项目库;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国家、省、郑州市在新密项目的督查督办,综合考评工作。

(七)资源环保科

拟定全市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综合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八)物价管理科

监测预测预警全市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方面的政策。负责全市价格认定及复核、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落实国家、省电力、成品油、涉农产品价格、建设系统收费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服务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市管重要商品供水、燃气、热力价格的改革、调整和核定方案;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有关工作;低保户用电、用气价格补贴。

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研究制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教育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规范管理、服务;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按上级要求拟定调整收费(价格)标准。

落实郑州市公交(轨道交通)票价、出租汽车运价、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相关中介服务、邮政、银行、电信、广告铁路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有关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和调整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标准,建立和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和上级要求,组织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价格听证会;按规定指导全市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管理工作。承担价格调节基金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景区价格管理工作。

(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和市场交易活动监管,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等。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科。研究提出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储备粮规模、购销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基础设施、仓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城镇居民及水库移民区、灾区、贫困地区等所需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职责;配合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市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研究拟订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经营和农民种植结构调整;指导粮油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种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备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事权储备物资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科

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等审批;监督管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投标;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标准的拟订。拟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十二)信用财贸科

研究分析我市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市财政、金融产业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监测研判全市市场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三)法制科

监督行政执法,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委系统普法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依法治市、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协调长输管线监管工作。

(十四)农村经济科

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安排意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性资金项目的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环境整治规划;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审核流域治理的规划项目和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落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按分工指导区域开放合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五)城市发展科

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组织拟订和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导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发展规划科

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发展规划和服务业类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服务业类专

项政策;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女、网格化管理、创文创卫、离退休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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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线试运行,记者了解到,此前在“郑好办”APP上线的公积金、新生儿、医保等92项“一件事”均可在该网站上办理。 除此之外,涉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等方面的众多事项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站式”全流程办理,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和企业办事便捷度。 据了解,新。。。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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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69815606

办公地址:新密市西大街441号; 邮编:45237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双休日”提供对外便民服务,

新密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71)69822012

办公地址:郑州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事业单位办公电话及地址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事业单位办公电话及地址
95商服网 2022年10月06日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事业单位办公电话是多少?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在哪儿?(一)新密市价格认定中心主要职责:(一)配合主管部门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二)配合主管部门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协助主管部门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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