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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16-616221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中街158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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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固安县商务局、 固安县粮 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共固安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财经办)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 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 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设 置县委财经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财经办日常事务。 县发展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财经办相关工 作,接受县委财经办的统筹协调。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 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 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上下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拟订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 略规划、 重大政策、 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 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 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 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 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拟订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贯彻 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 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落实国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进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 有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 总量控制、 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 批权限和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 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有关发展性专项资金,按规定权 限审批、 审核项目,同时做好审批、 审核、 核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 建设项目。 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县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按要求做好京津 冀协同发展等县域发展战略的相关工作。 统筹协调县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 规划和重大政策。 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综 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 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 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 生态安全、 资源安全、 科技安全、 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 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 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 用等工作。 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下达的 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十三)组织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十四)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县服务支持雄安新区 规划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县级粮食储备 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落实国家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 订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物资管理工作, 监测县内粮食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 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 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县级粮食、 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指导县级粮 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负责粮食流通及管理,承担县级 粮食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以及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负责县级粮食、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基础 设施建设和管理。 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负责对县 级粮食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储备进行监督指导。 负责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 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 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 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 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 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等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审批、 审 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时做好审批、核准、审核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 工作。 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 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 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 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街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 保障。 监管油气、 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 参与组 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 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 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十八)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 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 程。

 (十九)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 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 式的发展;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二十)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全县重要 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一)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 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 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 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二)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促进外贸增 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重要工业品、 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 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订和推进全 县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 设备进口、 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 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 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进行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 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指导全县吸引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规范 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 指导国家级、 省级经济开发区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外派劳 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经贸园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援 助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二十七)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反 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 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 45 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县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 制。

 (二十八)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解决世贸组织框架 下涉及我县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我县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

 (二十九)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 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三十)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三十一) 监测分析全县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县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县口岸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转变职能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 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 跨行业、 跨领域的重大战 略规划、 重大改革、 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 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 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 一)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 统 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县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 划质量,更好发挥县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二)完善经济调节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 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节的前瞻性、针对性、 协同性。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 范围。 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加快推进政府监管。 充分发挥市场 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四)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县级储备。 进 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建立企业储备,推动形 成县级储备、 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五)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 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 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 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 调得动、 用得上。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 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 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 社会、 资源、 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完善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 素质、 结构、 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 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与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职责分工。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落实县级储备粮计划,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承储 的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主体责任。 县发改局负责对企业承储的县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 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与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 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保密机要、信访、档案管理、电子政务、安 全保卫、新闻宣传等机关行政事务;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的组织协调、政 府信息、政务公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内部审计,指导管理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拟订有关财务管理、 资产管理、 审计监督 等制度、 办法并组织实施。 编制部门预决算。 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党建、 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离 退休干部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 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 展进行预测。 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 提出建设现代化 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经济安全、 资源安全相关政策建议。

 (二)投资规划股

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县发 展规划。 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 空间规划与上下级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目录 清单、审批计划和备案管理。协调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 议;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 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织 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 经济体制改革。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指导县综合改革试点和 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 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 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管理政府投资代建制工作。参与拟订管理与投资 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 题。提出相关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下达相关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拟 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 调整收入分配、 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 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 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 政策措施。

 (三)项目管理股

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 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全县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县域经济技术合作。 承担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开发工作。 统计、 分析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情况。 负责与县域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 组织申报利用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 项目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与域外市区县政府、 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协议的归口审核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 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推进投资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全县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重大涉外经贸 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组织和推动我县企业境外招商工作;负责境外重要客商、投资促进机构的开拓和联络,协调和安排 对我县的实地考察和项目洽谈活动。协调解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新设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区)的申报、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升级、扩区上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 统计;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 度计划。按权限负责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 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管理和协调全县口岸工作;按权限审批(审 核)、备案项目(含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同时做好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吸引外资工 作,拟订具体意见和措施,推进吸引外资体系建设;规范全县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组织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统筹协调对国外 及台港澳地区的吸引外资工作,建立常态化招商网络,推介我县投资环境;对接重要客商和投资促进机构,推动重点合作项 目,组织吸引外资系列活动;拟订有关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 行督促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发区(园区)改革等规定,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升级、扩区等相关资料 审核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园区)托管相关资料审核和省商务厅报备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中 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评价考核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组织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招商引 资、整体形象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培训工作。承担县开发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职能,负责协调、 督导全县开发区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处理领导小组有关经济开发区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 交办事项。 

(四)产业促进股

研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 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生 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 计划和政策。 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 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林业、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等方面相关建设项目的管 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和国家资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提出生态安全相 关政策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省、 市、 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 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组织编制全县铁路布局规划并组织 实施。 负责申请民航发展基金投资补助;组织贯彻实施国家、 省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 统筹衔接工 业发展规划。 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 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 设;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会同有关方面提 出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 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 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 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 生物经济发展,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县大 数据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全县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 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 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盐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拟订县级粮食、食盐、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总量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县级储备。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 创新发展项目,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 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县贯彻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研究财政金融 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 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 落实促进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 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 按分工组织推 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五)能源环资股

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煤、电、 油、气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负责监测电力 运行态势,电力年度供需平衡、 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有序 放开发用电计划、 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 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能 源消费控制目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 广应用。指导墙体新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 政策;负责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有关事宜,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 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警、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组织协调日常政务 ; 组织拟订能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能源市场设置方案;监管能源市场运行;处理能源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能源价格建议; 监督检查有关能源价格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 开放;规范能源市场秩序;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 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 源产品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和装备事宜;组织实施相关技术 规范和标准;拟订相关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农村电代煤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 可再生能 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风能、 太阳能、 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电力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和标 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依法指导、监督有关单位 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六)商务股

研究拟订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 市商业网点规划、 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强农产品市场、 冷链物流 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 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推动连锁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 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指导对拍卖、 旧货流通、 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 理;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 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牵头规范零 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 作;负责内资直销企业网点方案审查;指导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监测、分析市内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 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 肉类、 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 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商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加油站和成品油行 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指导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拟订酒类流通规划和政策,负责酒类流通发展和促 进工作;指导、 协调全县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 织实施全县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任务目标,监测分析全县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 和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 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加工 贸易管理政策及有关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出 口规划、 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 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 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县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 管理境内外经济技 术展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承担全县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 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贯 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外商投 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 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外商投资 企业备案工作;指导并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有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 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 管理我国对外援助涉 及我县项目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组织全县对外 经济合作相关培训;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 歧视性贸易政策及做法;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进出口商品贸易救济案件调查工作,指导、 协调涉案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申诉;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配合上级商务部门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进行进口安 全审查及执法调查工作;承办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世贸组织相关工作及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县贸易争端相关工 作;贯彻落实国家多边、 区域经贸政策,组织实施多边、 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活动;组织协调境外重要经贸团组和 活动,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处建立沟通和信息联系机制;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外国政 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承接落实在我县的全部国际无偿援助项目;负责有关商务外事制度拟订和商务 外事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 指导全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管理、 指导全县 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 邀请外商来固手续;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 措施及商 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承担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规 则、 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 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信息体系建设。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 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国家粮 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 负责粮食流通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拟订全县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粮油收支总量平衡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粮 食购销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监测县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行业统 计,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产业经济统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 全县粮食储备工作。 承担全县粮食储备统计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完成军粮供应计划,落实应急保障任务;研究提出县级物资储备规模、 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 理,拟订县级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 制度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 并监督执行。负责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指导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全县物资储备工 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八)价格管理股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规划和综合性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分析 研判全县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 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研究拟订有关价格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 和政府定价等行为规则,组织实施省授权县级政府定价项目价格听证。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落实重要农产品价格政策,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水资源价格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按照相关规定,研究提出省授权县级政府定价的城市供水、 水利工程供水、 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定价能源价格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 家和省有关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依据授权拟订权限范围内天然气、热力等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研 究拟订有利于能源节约、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价格调节政策。 协调指导全县管理的能源价格的调整及政策措施的 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公用事业、 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改革方 案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拟订省授权县级政府定价的有关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和政 策措施。 落实国家机关收费标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拟订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 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协调指导全县管理的有关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的调整及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权限 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对全县成本监审工作的落实,完成国家及省、 市、 县委托的任务。 完成农产品以及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 按规定指导全县农产品调查工作。 

(九)安全生产(执法)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 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对本部门 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拟订、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及时传达、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 县政府以及县安委办工作部署,确保省、 市、 县 各项工作部署传达到企事业单位。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 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对国家、 省、 市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全县粮食流 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县级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级储备粮 食、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 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对商 务系统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 修订商务系统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 责监督落实;及时传达、 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确保省、 市、 县各项工作部署传达到位;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 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铁路建设办公室

统筹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与其他运输方式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 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建议;组织编制铁路发展专项规划和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审 核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重大项目;提出县级财政安排铁路投资意见,拟定铁路投资筹资方案等;负责新建铁路前期工 作,包括线路走向,选线定址、客货站位置及规模等项事宜;负责办理拆迁、 临时占地、 提供土源、 确定土价、 确定 桥、 涵、道口位置,协助铁路部门办理征地手续,代表县政府与铁路建设单位鉴定补偿协议;协调县直部门在我县境内 施工工作中涉及铁路相关部门的关系。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廊坊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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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事项集中办理工作; 3、承担两中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业务培训和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受理两中心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中心各窗口、进驻机构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固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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