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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计改革地方性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区内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和统一管理全区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协调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的统计报表工作和统计登记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完成国家、省和市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乡(镇、街办处)、园区和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业产业化、畜牧业监测统计、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消费、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企业一套表”、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城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全区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城镇化发展统计、城镇化人口监测、劳动力调查、乡村经济社会、服务业财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企业(集团)、全区二、三产业的抽样调查及有关专项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情况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乡以上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统计内部信息局域网。
(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协调乡镇政府、街办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各乡(镇、街办处)、园区统计站长。
(八)组织管理各乡(镇、街办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业务技能培训和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职称评审、资格考试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16-5899303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和常甫路交汇处创业大厦北楼一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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