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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15-61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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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伯雍东街27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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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信息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国土绿化、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指导全县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上级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域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落实上级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大改革的意见。监督管理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地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按权限和程序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权限,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相关申报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七)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工作。

(十八)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加强监督。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九)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行政事务。承担政务信息、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档案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事项和局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

承担自然资源领域****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党务工作。

财务与资金运用。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局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并监督专项收费票据的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人事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法规科(科技外事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咨询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行政许可的听证。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工作。

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负责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审批的申请与受理;负责行政审批决定发放、行政审批信息统计、公告、公示;审批结果公开。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实施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负责实施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水、森林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地理信息管理(国土测绘管理)。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负责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我县测绘。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县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县域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四)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监督科

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国土空间规划科

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起草、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内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编制全县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县乡规划管理。承担由县政府负责审批的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的具体工作。承担由县政府负责备案的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五级两规一导则”工作。指导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外各建制镇、乡和村庄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组织县以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益林保护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管理工作。

(六)城市设计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编制重点区域及重点地块的城市设计,负责编制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核发选址意见书(含市政)。负责核定划拨地块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提出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市政)。

负责组织协调编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城市规划建设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各类规划方案征集、评审、论证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市场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管理。

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市政)。负责城市雕塑、绿化等城市景观、环境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规划核实工作。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玉田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

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办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申报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范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九)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

拟订全县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核、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指导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地质勘查管理。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执法督察科

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形势研判。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协调解决跨县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联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组织协调交办事项落实,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督查督办、检查指导、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机构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群众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答复信访人向本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复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属事业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教育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上级转办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闲置土地的回收、收购、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审核供地、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处置等方案。

(二)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具体受理并完成辖区内不动产登记事项,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分析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承担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玉田县地产交易中心

负责土地利用管理;指导规范地产市场;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抵押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非农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

(四)玉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组织全县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起草审核全县及各乡镇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国土资源项目的开发。负责有关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关文件,组织协调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和宣传及国土资源对外交流,参与审批县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

(五)玉田县林业植保站

负责全县林果花卉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买卖或伪造植物检疫等案件的查处。依法对全县范围内森林植物及园林花卉、苗木进行检疫,核发检疫证书。

(六)玉田县林业事务中心(挂玉田县果树站牌子)

承担全县林业事务服务、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果品、中草药产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果品、中草药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果品、中草药质量安全,监管果品、中草药产地环境和生产投入品、中草药质量安全,监管果品、中草药产地环境和生产投入品,组织果品、中草药产地和产品无公害认证。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管理和专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试验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林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科技成果,普及常规划技术。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及林果产品鉴定工作。

(七)玉田县规划事务中心

负责全县规划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领导信息

田保余党组书记、局长、林业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扈汉东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土地卫片整治、矿山执法督导等方面的工作
韩树信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林业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舒宝林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政综合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吴宝桐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城市设计管理、建设工程管理、规划事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土地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闫志忠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土地收储、地产交易等方面工作
郑虎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监督、国土空间规划、法规等方面的工作
宋金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的工作
孙忠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林业植物保护、信访、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工作

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简介

玉田县人民政府
玉田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5-6112512

办公地址:唐山市玉田县北环西路11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玉田县行政审批局
玉田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5-6151406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无终西街18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玉田县政务服务中心
玉田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5-6151406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无终西街18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