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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23-67804066(值班电话),12350(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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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街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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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区属国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道)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建议,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组织、编制、人事、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规章制度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重大调研工作。指导应急系统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群团、人武、统战、科普、残联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应急预警科: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起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各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三、应急处置科: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地震应急救援、地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指导消防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起草和规划拟订,分析、预测、发布安全生产形势。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的部门及区属国有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安全生产的巡查、考核,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安全督办科: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统筹建立风险清单台帐,协调督办区级重大风险管控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督办工作,负责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办工作。协调督办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专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摸排清理、分级应对和集中整治。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力量储备库,统筹安全生产信息化、网格化建设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组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

七、高危企业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八、工贸安全科:负责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九、应急保障科: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共用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和会务、后勤及各项保障工作。

政治处:负责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主要负责应急指挥平台日常维护;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现场救援;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应急信访举报投诉受理;应急资源和装备保障。受区应急局委托,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应急信息协调科:负责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维护和24小时值守等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分析危险源监控信息,预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时提供预警信息;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组织、机构编制、人事、信访、财务、后勤等工作。

2.救援队伍训练科:负责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和日常训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和各类事故灾难救援技能;配合督促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动员和建设,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救援,参与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任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指导和救援能力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3.安全生产应急服务科: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结合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实际,提出救援措施和建议,协调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应急救援,指导对受伤人员的先期处置,消除危险源等工作;跟踪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相关信息,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事务性工作。

4.森林火灾救援服务科:负责收集森林火灾风险点基本情况,提出森林火灾扑救措施和建议,开展森林火灾现场救援,配合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配合开展灾后应急处置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5.防汛抗旱救援服务科:负责防汛抗旱监测、分析和预警,水旱灾害情况收集和上报,配合督促防汛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配合推广抗旱新科技、新技术;提出水旱灾害救援措施和建议,开展水旱灾害现场救援,配合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配合开展灾后应急处置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6.地震和地灾救援服务科:负责收集与分析地震观测数据,为地震预测预报提供依据,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不受破坏;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点位基本情况,提出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措施和建议,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现场救援,配合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配合开展灾后应急处置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7.宣传教育培训科:配合信息公开、较大应急事件新闻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部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考核认证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应急相关的人员教育培训、考试、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考试合格证书制作发放等事务性工作;受理有关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做好有关舆情监测、报告和处理。

8.技术装备服务科:整合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建立应急抢险及救援物资、装备、专家等信息数据库,掌握专家队伍基本情况,提供应急救援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协调全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保障工作,制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计划清单,负责应急抢险及救援装备设备的收储、维修、维护、保养、发放工作,开展装备使用培训,建立设备档案、维护保养记录和发放记录等。

二、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以区应急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

3.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5.监督指导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7.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荣修高: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统筹负责党建工作

张 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分管办公室、应急保障科,统筹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潘仁超: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科、政务公开信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范 瑜:副局长,分管安全督办科、应急预警科、应急处置科

幸文明: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分管应急队伍训练科、森林火灾救援服务科、防汛抗旱救援服务科、技术装备服务科

马永妮: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分管综合协调科、应急信息协调科、安全生产应急服务科、地震和地灾救援服务科、宣传教育培训科

胡宝同:四级调研员,分管高危企业科、工贸安全科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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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单位办事栏目,选项中可见,政府部门能对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运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2020年9月15日重庆“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正式上线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中国建设银行副董。。。
重庆市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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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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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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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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