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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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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邮  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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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

(二)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本辖区土地、水资源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六)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七)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本辖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落实本本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

(八)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市域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合编制专项规划。配合做好重大项目、市政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合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审查、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九)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十)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编制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十二)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负责本辖区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占补平衡统筹管理。

(十三)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六)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七)负责本辖区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八)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十)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水务局在地面沉降防治方面的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负责财务、公文、会务、督办、政务信息、公务接待、应急值守、政务网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行政管理方面文件起草制定工作;负责后勤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工作;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绩效考核。

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宣教处等处室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

负责组织协调分局党务管理工作、政治理论、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务督查、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组织、宣传、纪检、共青团、工会、妇联、保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负责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党外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牵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工师的日常管理。负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工作。

负责抓好局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做好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组会的组织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宣教处、驻市局纪检组、组干处等处室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

负责综合业务工作;负责业务窗口、信息化建设、综合统计、建议提案、政府信息公开(其中主动公开业务由各科室自行公开,综合业务科负责督办统计)和依申请公开、8890答复等工作。

负责本辖区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业务审查会、中层例会等相关涉及所有综合业务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业务处、信息管理处、科技合作处、政务服务处、测绘管理处(地名管理处)等处室工作。

四、规划科

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市域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合编制专项规划。配合做好重大项目、市政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合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审查、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

协助市局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城市设计及与区发展相关的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县总体规划和新城总体规划;组织指导镇、乡政府开展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审查镇、乡、村庄规划。

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测绘市场监管、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保护等测绘管理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管理处、详细规划管理处、城市设计处、村镇规划管理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自然保护地与名城保护处、测绘管理处(地名管理处)等处室工作。

五、资源保护管制科(地质矿产科)

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本辖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落实本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

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负责本辖区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占补平衡统筹管理。

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负责矿产、地热相关管理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保护管制处、地质勘查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等处室工作。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处等处室工作。

七、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区管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区管项目的城市濉塑规划、城市雕塑设计方案的编制、招标、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核发区管项目的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区管项目的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区管项目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负责审查区管市政基础设置工程项目的管网综合规划;负责审查、核发区管市政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区管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管理和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区管各类建设、开发利用土地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提出核定用地条件,审查核定用地图及成果的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交通与市政规划管理处等处室工作。

八、自然资源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科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本辖区土地、水资源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负责自然资源确权和争议调处。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局)等处室工作。

九、证后管理与执法监督科(信访科)

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

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负责依法行政、普法治理、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员从业资格证和系统的管理、负责法律顾问的招聘及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信访处等处室工作。

领导信息

田军,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级调研员
王文锦,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李惠,女,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楷卿,男,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博,男,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津南支队支队长,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成员
郭凤华,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郭骐,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津南分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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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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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8863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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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伏天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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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88918601 传     真:022-88637860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九号 邮政编码:3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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