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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77-521206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市府街与西苑路交回处50米路北南园街北。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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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市相关配套规定,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全旗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旗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旗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全旗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按照权限负责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全旗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指导编制《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全旗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全旗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旗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全旗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旗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贯彻落实上级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全旗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旗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旗应急管理局,以旗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负责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林业、草原领域违法行为,协助办理重大行政案件。

(十一)负责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旗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旗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二)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十三)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旗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国家、自治区、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二、内设机构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增设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生态建议项目办公室 。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

刘锦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建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双喜:局党组成员


魏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建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双喜:局党组成员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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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集中体现政府服务的全面性和便捷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筹建了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该网站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为建设思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通过对全市各级行政权力的集中展示、集中网上办理、集中数据共享,打造了咨询一点通、服务零距离、办事一。。。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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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77)5219271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锡尼街7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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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77-2258300、0477-2258377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万通家和小区西南侧,公园路东、南园街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2:00,14:30—17:30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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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77-2258300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南园街与公园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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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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