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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1-873082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庐江县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叉口向西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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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信息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林业局牌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全县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和运行。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体系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地下空间等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详细城市设计。根据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城市设计、村镇规划的编制及动态维护。负责省、市、县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的规划论证、选址及其规划设计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特色风貌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及技术标准执行。负责城市设计及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森林和湿地生态修复等工作。贯彻落实相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承担环境保护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

(十)负责地质勘查和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各类市政管线的测绘,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

(十四)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管理和林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处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管理和林业违法案件。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十五)执行国土绿化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等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审核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管理全县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七)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

(十八)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

(十九)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质量。

(二十一)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二)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上级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十三)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二十四)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领导信息

蒋更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551-87308201

唐向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工会、关工委、妇联、共青团、政风行风建设及督查督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双拥及结对共建等工作。牵头负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张图”工程、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室、信息中心(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联系金牛自然资源所、石头自然资源所。

办公电话:0551-87308207

方永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体系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及监督实施;负责规划编制的实施、动态跟踪及调整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编制、审查、评估、修改和报批工作;负责庐城规划区外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工作。牵头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及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旅游等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城乡规划设计院。联系汤池自然资源所、万山自然资源所。

办公电话:0551-87771328

张  涛(党组成员):负责财务审计、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绩效及国有资产管理、耕地保护、新增耕地管理、征地报批、土地储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项目用地及林地预审、土地和林地年度利用计划的组织实施等工作。牵头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与工矿废弃地复垦、省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扫尾、全县重大项目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财务与资金运用科、耕地保护监督与用途管制科、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治办。联系郭河自然资源所、台创园。

办公电话:0551-87778203

黄志寿(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及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及实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环境保护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工作、安全生产、矿产开发和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环境和勘查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绿色矿山建设、矿业权整合出让、矿业权权属纠纷调处、“河长制”责任落实、防汛抗旱、执法监察、矿山打非等工作。牵头负责扫黑除恶、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等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管理科、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大队。联系矾山自然资源所、罗河自然资源所。

办公电话:0551-87308221

黄家贵(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县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会议筹备及会议集体决策事项的监督落实、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筹备及会议集体决策事项的监督落实、自然资源宏观调控政策研究等工作。牵头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营性用地招商推介、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县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泥河自然资源所、龙桥自然资源所。

办公电话:0551-87308202

郭圣飞(党组成员):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地图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和监督实施、政策法规、信访维稳等工作。牵头负责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及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村部验收、“四送一服”、自然资源动态监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中国庐江网站管理系统(书记、县长信箱,咨询投诉)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执法科(信访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白湖自然资源所、白湖监狱。

办公电话:0551-87308206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简介

自然资源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自然资源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自然资源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及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矿业权申请资料报送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探矿权到期提醒 。。。
庐江县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庐江县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在大厅设立招商引资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并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依法合规的要求,为招商引资等重点企业发展提供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职能。强化各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窗口直接办事效果。 …。。。
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0551-87309518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庐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庐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51-87309508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黄山中路与迎松中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庐江县政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庐江县人民政府
庐江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51)87312054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2年03月15日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工作时间是几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址在哪里?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