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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商务局

长兴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572—602230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湖州市长兴县前中街40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4:00-17:30(春秋令时),14:30-18:0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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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商务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长兴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投资促进局牌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兴县委员会(简称县贸促会)机关与县商务局合署办公,按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商务、投资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投资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商务、投资促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务、投资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和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负责国内贸易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城乡商业网点、商品市场规划布局,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

(三)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牵头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分析和服务配套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培育全县对外贸易主体,组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参与大通关建设和贸易便利化工作。负责引导推动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产业合作。

(五)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和落实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负责全县技术进出口管理。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的管理和促进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及有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评价、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推进招商引资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有关县级重大招商推介活动。参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地工作。牵头负责浙商回归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推动全县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园区平台工作。

(八)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协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粮食和储备物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县级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和储备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牵头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完善招商引资协调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牵头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工作,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出口品牌建设,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打造开放强县。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打造流通强县。改革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动态监测,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

第四条  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承担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督查、后勤、档案、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内部审计、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综合考核及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做好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投资促进领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牵头组织商务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宣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退管会工作。

(三)政务服务科。牵头商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放管服”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工作。协助做好需商务部、省商务厅审批核准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外贸企业业务备案登记工作。

(四)商贸发展科。负责商务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商贸流通行业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大中型商业设施的预审分割工作。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楼宇经济发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发展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汽车(二手车除外)、拍卖、内资直销、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管理和民爆器材销售行业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审核转报和成品油行业管理。负责登记备案的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负责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业的重要会展活动。

(五)市场管理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二手车市场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商贸系统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管理工作。

(六)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支持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承担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协调推进电子商务服务配套体系建设。承担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外经贸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服务贸易等发展规划、政策和行动计划。监测分析外贸进出口运行状况。负责全县外贸主体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外经贸促进活动,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参与国际贸易便利化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管理和监督全县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承担县贸促会日常工作。

(八)投资促进科。拟订招商引资重大活动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县级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推介、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境内外招商网络建设,开展与国内外有关企业、行业服务机构等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地工作。拟订招商片区(组)工作管理细则,负责县派招商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九)投资管理科。负责全县拟签约项目预评审工作,组织市级大好高项目县预认定会及县级科技中小微项目预认定会。负责已被认定为市级大好高项目的汇总、通报、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招商项目信息汇总分析,重点在谈项目分析研判,攻坚推进。签约项目日常跟进和督查。

(十)外资管理科。负责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外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重大外资项目进行跟踪和促进。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负责优化外商服务环境工作。

(十一) 粮食与物资监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计划和品种目录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粮食购销和粮食产业发展政策的拟定和实施。组织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投资的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及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管。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县商务局、县贸促会机关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经济师1名;县贸促会专职副会长1名,中层职数16名。

第六条  县商务局、县贸促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长兴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朱毅媛
钱永泉
戴满智
韩立强
汪永忠
吴建平
吴军
王利荣
蒋再飞
章云鹏

长兴县商务局领导简介

湖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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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政务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短审批服务时间、大幅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大幅提升网上审批能力、大幅降低审批服务收费目标,通过细化“一清单”,打造“一站式”,做强“一张网”,推进“一体化”,健全“一标准”等五项改革举措和深化审批体制。。。
长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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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长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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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72-603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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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4:00-17:30(春秋令时),14:30-18:00(夏令时)。联系电话:0572—6035315。

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2)6044999

办公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

长兴县商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长兴县商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1年11月18日

长兴县商务局办公室机构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承担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督查、后勤、档案、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内部审计、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综合考核及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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