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和指导,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七)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推动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工作。
(八)负责对区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全区重大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服务和综合推进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