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二)负责公安机关文电、信息、保密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研究对策提供依据。
(三)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负责随时接收、处置、反馈上级综合情报部门的预警情报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公民控告申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件的办理和协调。
(七)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八)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九)负责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的警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项工作;负责全县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的查结工作。
(十一)负责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负责全县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十三)对政治案件及刑事、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伤害案件进行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骚乱及治安灾害事故。
(十四)负责全县已决和未决人犯的羁押、行政拘留处罚人员的看守、管理、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对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实施管理。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机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
刘宏斌:嫩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刘玉峰: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全局队伍建设工作;分管:政治处。
丛向飞:嫩江市公安局纪检书记;负责全局民警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委做好全局队伍建设工作;分管:警务督察队、墨尔根派出所、长福派出所。
刘伟: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消防大队、看守所、拘留所、铁东派出所、白云派出所、麦海派出所。
范德才: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新华派出所、北山分局、星火派出所、卧都河派出所。
周玉新: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东风派出所、塔溪派出所、科洛派出所。
王浩先: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网安大队、110指挥中心、法制股、经保队、出入境管理股、铁西派出所、双山派出所、伊拉哈派出所。
徐恩才: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治安二大队、户政股、新建派出所、座虎滩派出所、霍龙门派出所。
隋宏江: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负责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
孟祥义: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负责全局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政委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分管:政治处、前进派出所、临江派出所。
赵冬健:嫩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国保大队长;负责巡逻防控和安保维稳工作;分管:国保大队、巡警大队、兴农派出所、海江派出所、兴门派出所、联兴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