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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0451-84871713 业务咨询电话: 045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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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副省级城市正局级。
第三条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拟订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协调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负责统筹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策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策层面制订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本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推动落实。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2020年5月1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郑 喆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工作和局行政全面工作。
吕学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财务处、行政审批处;负责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放管服”改革、行风政风建设、全局窗口建设、非公组织党建、驻村扶贫等专项工作。
王振宇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工作。
张国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就业创业处、人才工作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处;负责
人社政策扶贫、深哈合作、人才便利度评价、招商等专项工作。
杨春平 党组成员、市人才服务局局长。主持市人才服务局全面工作;分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称考试中心、考试录用中心。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专项工作。
任晓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基金监督处、企业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社保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负责人社云建设、信息化建设、劳动能力鉴定等专项工作。
杜忠家 市就业管理局局长。主持市就业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与技术教育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农民工就业援助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专项工作。协助主要领导联系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
龚 岩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工伤保险经办、市民大厦窗口建设、“社保办事不求人”、国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改革等专项工作。
孟朝晖 市劳动仲裁院院长。主持市劳动仲裁院(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劳动关系处、信访仲裁处(含局派驻信访服务中心信访窗口)、法制监察处、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办事不求人”专项工作。
张传德 巡视员。协助主要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办公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0451-84871713
业务咨询电话: 0451-12333
咨询电话:0451-87153900 传真号码:0451-87153031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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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451-87153888,84553777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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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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