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四平市科学技术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任务是:
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2、制定并且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科技发展计划。
3、组织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及实施。
4、负责全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及新产品开发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
技创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及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5、归口管理全市科技专项经费、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体制改革、
科技保密、科技市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基地建设、 科普工作、科
技成果统计及科技人才管理等。
6、协调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
7、指导县(市、区)地方科技工作。
8、完成省科技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市科技局工作职能,根据与省科技厅内设管理职能处(室)、办对应的
原则,根据经市编委批准的内设职能科(室)有:办公室、发展计划科、高新技
术及产业化科(四平市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农业科技发展科、科技管理科
(四平市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公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