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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793372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B、C座   邮编:100012 ;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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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职能信息

  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履行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领导简介

国家政务服务网入口
国家政务服务网入口
企业和群众通过中国政府网(www.gov.cn)首页设置的入口,进入全国一体化平台。全国一体化平台目前已联通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余个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 中国政务服务平台主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身份证、统一服务事项、统一电子证照等“七个统一”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部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退役军人事务部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一、信访系统 本系统向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查看政策法规、提交网上信访诉求、查询信访进度结果、评价满意度等服务。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网上信访事项与来信、来访具备同等效益。 二、自主择业 本系统向符合社会保险补缴办理条件的退役士兵提供社保补缴在线申请服务,您。。。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021-64812110,64812022 传真号码:021-6481205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广粤路13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022- 82818181 传真号码:83602506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023-88986987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邮编:401147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咨询电话:0451-8793790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咨询电话:0431―80761072(信息公开)0431―80761062(信访大厅)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邮政编码:13002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咨询电话:0311-66906900;0311-66906941(河北省退役军人接待中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 邮政编码:05005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夏季14:30-17:30)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咨询电话:0371-68061101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邮编:450008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邮编:450008 联系电话:0371-6806110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季)

北京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北京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10-5986525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09:0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10-8793372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B、C座   邮编:100012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3:00-17:00

一图说明: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一图说明: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95商服网 2023年11月28日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x实际经营月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95商服网 2023年08月16日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官方解读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官方解读
95商服网 2023年06月03日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业创新如何支持?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全文)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6月03日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必要举措,是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带动更多就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6日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6日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全文)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6日

为了加强军用饮食供应站、军用供水站(以下统称军供站)的管理,保障军队平时、战时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制定本办法。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全文)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6日

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修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6日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为烈属、军属和 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全文)
为烈属、军属和 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3年05月16日

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全文)
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全文)
95商服网 2022年07月13日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
95商服网 2022年03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移交安置工作,明确各方权责,统一执行尺度,提升工作的严肃性、协同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改革强军战略,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军地各级反映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全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全文)
95商服网 2022年03月23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聚焦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面临的老难题和新挑战,创新思路举措,加强顶层设计,积极稳妥实施,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2年03月23日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全文)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全文)
95商服网 2022年03月23日

规范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简称优待证)制发、使用和服务管理,维护持证人权益,提高优待服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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