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业务范围
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咨询,并提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接收服务。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配楼1层),邮编100824。咨询电话:68505050。
四、办理要求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申报办理要求,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系统中登载,各单位和个人可随时查询,也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索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二)凡是需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同时将纸质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
(三)申请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向申请人发送的各种通知书、告知书,由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对外发送。
(四)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系统查询申报事项的办理进展。
本指南适用于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改革试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家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安排外国政府贷款总规模、使用方向和重点项目。
本指南适用于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改革试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家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安排国际金融组织总规模、使用方向和重点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外债和产业政策、国际收支状况、外债承受能力以及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改革试点等,对企业境外发债实施外债总规模控制下的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