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县委、县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民生服务事务工作的第一窗口,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工作、优化服务环境,实现“政府机关第一窗口、政务服务第一超市、反腐倡廉第一平台”目标。

一、提质扩容 打造一流服务平台
中心创建于2005年底,原名瓮安县行政服务中心,2013年11月更名为瓮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10月迁至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集中办公,中心设置中介服务、金融服务、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投诉办理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型超市。
二、以民为本 合理设置功能服务区
县政务服务中心面积为7680米,共有38个部门入驻,其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35个,服务部门3个(妇联、住房公积金、司法公证处),整体进驻部门6个(国税、地税、房管局、公安局、合医办、住房公积金)。中心设有141个受理窗口,有92项行政许可和50项非行政许可,以及35项服务事项在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统一办理。中心合理配置排队叫号系统、广播系统、综合查询机、评价器、多媒体显示屏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三、机构设置
中心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编18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督查考核科、网络信息科、政务服务建设科、行政事项管理科7个科室。
四、管理措施
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扎实推进“四制”措施,即:一次性告知制、约时办结制、事务领办制、办事投诉制,强化“四化”制度,即:限时办结具体化、并联审批快捷化、程序标准公开化、形象语言规范化,实行“一门受理、全程办理、一站式服务”的审批模式。
中心运行以来,受到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好评,分别荣获瓮安县“2006年度文明单位”“瓮安县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全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一等奖”、州、县两级“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2013年度全州政务中心工作一等奖、县级服务招商引资先进单位。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做出了贡献。
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各乡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13个、便民服务站106个。同时严格按照“一窗通办”改革要求,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设置,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2个综合窗口,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统一设置1个综合窗口,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用“一张网”“一个窗”,全力打通政务服务堵点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