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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利润表(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发布者:时间:12-11

分类:资料下载 > 财会服务

相关资质:税收筹划(税务咨询)

发布机构:乌鲁木齐银通汇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摘要

A06878《利润表(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利润表

(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会企 02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表单说明】

1.“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6研发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其中:利息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1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 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