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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全市“放管服”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泸州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断提升政府效能

(一)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根据公布的《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梳理公布《泸州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梳理公布市、县(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排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继续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推广容缺后补。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实行“多规合一”的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长开区管委会)

(三)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及时总结龙马潭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结合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市、县(区)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融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审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推动在建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开展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专项行动,实行规划、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并联限时审批,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等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级有关部门)

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局、市气象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破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强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探索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在积极争取一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到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的基础上,再探索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充分释放试验区在自主决策、制度创新、探索实践等方面的空间和活力。同时,督促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承接好已下放的省级、国家部委、市级管理事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省上统一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实行全程网办等简化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改革。(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九)扎实有效放宽社会领域行业准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贯彻落实省上关于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有关实施细则,减少许可限制和前置条件,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领域活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广局、市卫生计生委)

(十)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十一)深化职业资格和职称改革。按照省上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推动高校等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自主评审,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扎实推进教育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效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确保合江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叙永县、古蔺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深化考试制度改革,根据省上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照登记“书证合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二、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

(十三)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泸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在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推行“一件事”办理,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办、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以及办理涉税事宜、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四)深入探索“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行扩容提速,为省上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探索开展“照后减证”,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规范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再整合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减少企业办理证照时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

(十五)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国家、省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督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全市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向社会公示,开展收费公示抽查。在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开展出口退税电子化退库试点,积极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六)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工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

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和应用。联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规范信用“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程序、内容、发布和应用等,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法院、人行泸州中支,市级有关部门)

(十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接受社会公众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的举报,对需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本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必要的维权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三、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十八)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出台我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配套出台12个重点工作攻坚方案,加快推进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网上办理”,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理”,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理”,年内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95%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县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以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办事频率、办事习惯为导向,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便利化服务措施。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办理,实行“5+X”工作日模式。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依托泸州市12345市长热线平台,整合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将全市除110、120、12389、96933、12119等应急救援以外的23条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市长热线,形成集电话、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受理功能于一体的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实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电话或网上咨询。(责任单位:市委群工局,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一)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加快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市级非涉密信息系统全部迁移至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并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基本完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共享网站建设,实现与省级共享平台级联对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全面整合,加快形成政务信息大数据。(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二十四)强化招标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管。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减少事前审查备案,不再对招标文件实行书面备案,严格事中、事后管理。编制泸州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优化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评标系统,进一步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行为。强化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830-2362813 传真:0830-2362813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

机构: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电话:0830-3103690,传真:0830-3114602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机构: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830-3103125,0830-3114601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机构:四川华友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8980558248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45号迅驰大厦8楼803

机构:四川纬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818086977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68号金牛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1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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