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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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局市场诚信处 | 0851-85850103、85850102、85850105、85850080、85850079 | 0851-85850068 |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 0851-88655343 | 0851-85850107 |
贵州省统计局 | 0851-86677066 | 0851-85850107 |
如何营业执照注销
贵州省营业执照注销办理指南(2025年最新) 一、注销适用情形 企业注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因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需终止经营。 个体工商户注销:经营者主动申请终止经营,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企业:登录“贵州省工商局官网”或“贵州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注销”专区提交申请。 个体户: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或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办理,需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后提交材料。 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企业/个体户注册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注销流程 提交申请:线上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上传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审核受理: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查并公示结果。 完成注销:审核通过后,需到登记机关现场交回营业执照原件及企业印章。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材料准备: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电子营业执照)、清税证明。 线上操作: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完成信息核验及材料上传,无需现场提交。 即时办结: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个体户注销,可实现当日办结。 四、所需材料 企业注销 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股东会决议或清算组备案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财务章等企业印章; 清算报告(需涵盖债务清偿、税款缴纳情况)。 个体户注销 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清税证明(需向税务部门办理)。 五、注意事项 债务处理:企业注销前需结清债务,存在未清偿债务的需依法完成清算程序。 材料真实性:上传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导致注销失败并承担法律责任。 印章处理:注销完成后需销毁企业印章,防止盗用。 费用说明:贵州省内企业及个体户注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六、咨询渠道 线上查询: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或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 线下窗口: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政务服务大厅)。 提示:若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办理,可实时查看审核进度,减少跑腿次数。
请问;贵州合伙企业备案在哪里办理?联系电话是多少?几点上班?
办理窗口: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服务区B010-B012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或通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851-86987220、86987220、86987223、86987226、86987219咨询,还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0851-12345咨询。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51-12345;
有限合伙企业增资如何办理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依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增加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如题~~~~~~~~~~
业在6月30日前发现年报填报错误或有遗漏后,可在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下级页面“年度报告填写”处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公示即可。
如题~~~~~~~~
企业联络员去登记机关核对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并检查已录入的信息后面是否有空格,如果有空格会出现上述错误提示。如果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和注册填录信息不一致,到登记机关进行修改。
如何查询企业信息?又怎样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呢?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应当持该企业同意的授权书,到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查询。
请问,公司因未及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办?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7月16日自动开放年度报告补报系统。企业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年报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通过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补报页面,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通过系统填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后将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同时公示《移出异常名录决定书》。
请问,公司做完网上年报怎么知道已经完成?工商局有没有年报回复结果?
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工商部门不会对年报回复结果,但将对年报内容进行抽查,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