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
| 所属行业: | 食药监 |
| 地区: | 江西 |
特别提醒:申报注册时请先到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jxzw/xzql/gotoxzqlmore.do?code=360000-0034-XK-086&wid=1&flag=gj)查看具体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以下内容(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执业药师注册)
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设定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3.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办理条件: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先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nmpa.gov.cn/)单击“网上申报”,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个人登录页面(https://zwfw.nmpa.gov.cn/)或直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首页(https://zwfw.nmpa.gov.cn/),单击“个人登录”。(注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未注册用户请按要求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
2、登录后在标题栏中单击“其他服务”,选“综合”,再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在线办理”。
3、首次办理执业药师注册用户,进行业务系统用户授权绑定,选择“已有用户的登录授权”。“用户名”输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中证件号码(报考执业药师身份证件号码),密码默认无需
输入,输入验证码,登录。验证成功即账号绑定了“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下次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即可直接进入执业药师注册页面,选择注册省份和注册办理模式进行个人注册申报。
4、如需解除绑定,可在“个人空间”“我的绑定”选择“解除绑定”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时限:
注册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工作日(不含受理、电子证书颁发时间)。
办理方式:
1、网上申报: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打印《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根据注册类型上传所需资料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如注册平台中的当前注册状态“注册受理”栏显示为绿色,即为受理成功。
2、执业单位留存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图片大小100K。受理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审批,注册成功后将上述申请纸质材料留存至执业单位备查即可。
3、注册证发放:
1、自2023年8月1日起,我省执业药师注册证实行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2、即日起,新制发的电子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向执业药师窗口反馈。电话:0791-86739754。
报送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按网上办理程序提交,不需提交纸质资料)
执业单位留存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图片大小100K。
1、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打印,需执业单位签署意见盖执业单位公章后上传);
(2)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或扫描件上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上传清晰的资格证书号、照片和姓名页);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非当年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江西省参加的可不需上传,系统自动查询)
(5)执业单位在有效期内合法开业的证件(如: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延续注册:
(1)《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打印,需执业单位签署意见盖执业单位公章后上传);
(2)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江西省获取继续教育学分的执业药师无须上传学分。江西省外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
(3)执业单位在有效期内合法开业的证件(如: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现不需寄回注册证原件
3、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打印,需执业单位签署意见盖执业单位公章后上传);
(2)执业单位在有效期内合法开业的证件(如: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江西省获取继续教育学分的执业药师无须上传学分。江西省外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
注:现不需寄回注册证原件
4、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打印,需执业单位签署意见盖执业单位公章后上传);
(2)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身份证信息应当清晰);
注:现不需寄回注册证原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
办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四层424室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全程网办0791-86739754;制证送达0791-86739754;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展示平台)0791-88555387。
QQ群:江西执业药师注册交流:348750184(已满)江西执业药师注册二群:529418471
省政务服务中心乘车路线:
1.地铁出行: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市民中心站,4号出口出站,往九龙大道方向步行约200米到达。
2.公交出行:可乘坐51、501路公交车,到市民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