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二)行政审批股
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承担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与现场踏勘、受理、审批和协调督办工作,在公布的承诺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向相对人统一反馈办理结果。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9项:属县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许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许可;污染物排放许可;在江河、湖泊设(扩)排污口审批;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备案证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固体废弃物转移出县审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三)污染控制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综合决策等工作;审核县城及乡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实施大气、废水、土壤、噪声与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实施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总量控制计划;指导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和乡镇环保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督促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并组织竣工验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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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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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远栖 |
党组书记、局长 |
0555-6117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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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飞 |
副局长 |
0555-67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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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燕 |
副局长 |
0555-674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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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林 |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0555-674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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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正川 |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
0555-6758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