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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公安局

纳雍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5-07-07 🕐 更新时间:2025-07-07 👁 574 次浏览
纳雍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县境内各类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组织全县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处置骚乱、群体性闹事、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治安事故,侦破各类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等工作;负责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受理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县境内各类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七)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纠正、处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审验工作。

    (八)指导本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依法承担对刑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收押监管、执行刑罚和治安拘留人员的入所执行工作。

    (十一)负责对劳动教养和犯罪少年收容教养的呈报、投送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领导人、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公安科技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证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案件侦破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十六)对本县境内的消防、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的业务建设实施领导、指挥和协调。

    (十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抓好公安队伍管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十八)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监察工作,按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对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九)领导和管理列入县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纳雍县 · 毕节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 电话:0857-3534989
  •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居仁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园区公安大楼 , 邮政编码:5533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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