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1-09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599 次浏览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是绍兴政府工作部门。
  •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

    (二)按上级要求实施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深化全县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按上级要求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新昌县 · 绍兴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2:30-5:30(夏令时)/ 2:00-5:00(冬令时))
  • 电话:0575-86931820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9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1599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