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相同类别办事窗口,提升办事效率,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南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对部分办事窗口位置作出优化调整。自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起,涉及调整的部门窗口将在新的办事窗口服务。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办事一区(一楼):
1.市场监管业务窗口调整至1-3号窗口;
2.商标品牌业务窗口调整至4号窗口;
3.出入境业务窗口调整至5-6号窗口;
4.户政业务窗口调整至7-10号窗口;
5.居住证业务窗口调整至11-12号窗口;
6.“中易办”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企业开办导办专区调整至一楼。

办事二区(二楼):
1.综合业务窗口调整至15-17号窗口;
2.人社业务窗口调整至18-19号窗口;
3.税务个人业务窗口调整至20-22号窗口;
4.新增14号窗口为房屋租赁备案业务窗口。
调整后大厅分布具体如下:
感谢您对南区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南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