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督导全区数字案件处置工作;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工作;城市管理、劳动保障、市场监管、海洋渔业、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卫生、教育、旅游等领域日常监管工作仍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取证环节由主管部门会同综合监管执法局共同完成,行政处罚由综合监管执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