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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6-06-25 🕐 更新时间:2016-06-25 👁 22344 次浏览
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是北京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大兴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大兴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领导信息

    李龙江(党委书记、局长)
    韩明(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国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俊红(党委委员、副局长)
    翁筱玲(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艳梅(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姜正岭(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机构信息

  • 地区:大兴区 · 北京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李龙江(党委书记、局长)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010-69242186(纳税服务热线 010-12366)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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