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法律法规。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六)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计划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精神文化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八)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组织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项目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财务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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