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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时间:2022-07-0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260 次浏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是重庆政府工作部门。
  • (一)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监督管理,指导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细化全县产业防贫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防贫工作力度。

    (三)拟订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干部的乡村振兴政策和乡村振兴培训工作。

    (四)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物资的综合管理,牵头组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力度。

    (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政务信息、政务督办、党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务工作;负责提出乡村振兴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组织乡村振兴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研究;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工作。

    (二)项目科

    负责拟订年度和阶段性乡村振兴建设计划;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承担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物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承担乡村振兴情况的信息统计、动态监测和绩效考评;组织实施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产业防贫、科技防贫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监督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社会扶贫科

    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的乡村振兴工作,承担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防贫、市扶贫集团对本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本县党政机关和民间力量等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承办外资和外援乡村振兴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四)内部审计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村振兴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受理涉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群众举报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领导信息

    马红星

    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

    马红星,男,土家族,1977年7月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石柱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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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石柱县 · 重庆
  • 分类: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负责人:马红星
  •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023—73378574;023—73378269(传真)
  • 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1号,邮编:4091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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