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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司法局 网上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2-05-02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4449 次浏览
合肥市司法局是合肥政府工作部门。
  • 合肥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需要市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组织协调市政府行政应诉应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九)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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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蜀山区 · 合肥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负责人:吴昌文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0551-65612331;传真:0551-65622397。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六安路221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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