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2.负责质量强区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0.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监督和发展;
11.负责市场监管、价格、知识产权、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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