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级别为副科级)。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落实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现场咨询与辅导、需求调查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办理依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推广落实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承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第二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所辖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特定对象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郓州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郓州街道办事处、唐塔街道办事处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丁里长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丁里长街道办事处、黄泥冈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黄安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黄安镇、陈坡乡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杨庄集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杨庄集镇、张营街道办事处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侯咽集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侯咽集镇、张鲁集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武安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武安镇、唐庙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郭屯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郭屯镇、双桥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玉皇庙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玉皇庙镇、水堡乡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随官屯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随官屯镇、南赵楼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潘渡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潘渡镇、程屯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李集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李集镇、黄集镇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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