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定位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核心服务项目
沈阳市
|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
| 沈阳市工商局 | 24011357,24011291 | 024-24011378 |
常见问题
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可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具体时间视事项复杂程度而定。
能否线上办理?
部分事项支持全程网办,法人账号登录后可通过电子签名完成流程,无需到现场。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不同事项所需材料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主管部门或通过网上平台查看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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