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职能:
1.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乡村旅游工作,研究制定乡村旅游业的相关规范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2.体系建设。负责乡村旅游服务、政策、营销、培训等 体系建设。
3.创建提升。负责开展乡村旅游文旅融合示范镇、村的创建和提升工作。
4.项目实施。负责对乡村旅游特色精品项目建设的指导 工作,指导督促旅游公厕建设.重点指导督促全县乡村旅游项目建设。
5.旅游品牌。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指导乡村 旅游产品质量提升和布局完善提高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指导相关品牌申报创建。
6.民宿管理。负责全县农家乐民宿经营的审批备案、规 范管理和创建提升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 执法。
7.宣传评定。承担乡村旅游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乡村 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景区村庄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
8.人才培养。培养乡村旅游发展专业人才,加强乡村旅 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乡村旅游发展人才智库。
9.人员培训。负责开展乡村旅游以及农家乐民宿从业人 员服务礼仪、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指导。
10.节庆活动。协调配合旅游股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
11.旅游统计。负责乡村旅游数据统计和信息维护工作, 协同相关股室做好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12.旅游协会。负责全县各类旅游协会的管理和联系。
二、办公地址
含山县政府大楼325室
三、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0555-4328006
五、负责人姓名
乡村旅游发展中心主任: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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