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部门名称: 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2.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
4.指导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地点:含山县环峰镇华阳中路26号财政局二楼
负责人:高涤菲
联系方式:0555-4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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