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三十七条:“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规定,2023年上级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1万元,已制定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并进行资金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0758-5593012。
附件: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 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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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通用类 | 项目实施周期 | 2022年1月-12月 | ||||
| 项目金额 (万元) |
项目资金总额 | 1 | 年度资金总额 | 1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 总体目标 | 总目标 | 年度目标 | |||||
| 通过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促进城镇新增就业47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人,扶持创业2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 通过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促进城镇新增就业47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人,扶持创业2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促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4700人 | 数量指标 | 促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4700人 | |
| 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1300人 | 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1300人 | ||||
|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 ≥200人 |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 ≥200人 | ||||
| 扶持创业人数 | ≥280人 | 扶持创业人数 | ≥280人 | ||||
| 质量指标 | 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99% | 质量指标 | 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99% | ||
| 成本指标 | 就业见习补贴 | ≥1万元 | 成本指标 | 就业见习补贴 | ≥1万元 | ||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5%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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