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办理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流程及咨询电话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三级:材料核验 
是否收费 否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1次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04号窗口 。 2.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6160869进行咨询。 乘车路线:楚雄市内可乘2路、5路、9路、12路、17路、K1、K2、K3路公交车到彝人古镇站下车。 
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州政府热线0878-12345;州纪委州监察委0878-12388;州政务服务局0878-6086867;州工业和信息化局0878--3389308。 2.信函投诉:楚雄州纪委派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州第三公务中心,邮政编67500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1.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l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04号窗口。 2.网上大厅: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 )进行在线办理 。 

设定依据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一)拥有可支配权的固定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其中生产厂房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的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以上。 (二)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能为小企业提供包括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至少5项以上公共服务。 (四)入驻企业20家以上并具有滚动孵化小企业的功能,且小微企业的数量占入驻企业的80%以上;或连续两年每年新增入驻小微企业5家以上;或者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00人以上。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云南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原件: 3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原件: 3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3
入驻小微企业情况表

原件: 3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办理要求及结果
申请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符合条件的相关平台机构向属地州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
无特别说明
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属地州市工信部门对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受理
审查
无特别说明
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在受理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专家组,并委托审核专家组对予以受理的企业开展材料审核。
决定
无特别说明
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审核专家组组长应当召集审核专家组人员研究形成审核意见,并形成专家组意见。 根据审核专家组意见,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送达
10
综合窗口办理人员
通过快递等便利方式送达申请人,或者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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