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榕江县 |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 标签: | 榕江县,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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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30 |
| 电话: | 0855-6801001 |
| 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水族乡八蒙新区 邮政编码:557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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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执行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3、制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管理全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村镇建设、环境保护、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派驻本乡的单位。
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5、依法培训、考核和奖惩本乡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与本乡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8、完成县人民政府,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