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区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规范审批流程,纳入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2、负责对纳入区政务中心管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转进行组织协调,实行目标管理,做好跟踪督查。
3、协调处理涉及区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投诉。
4、为进驻区政务中心的部门及审批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5、制定和完善区政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审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6、指导、监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