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政务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顺昌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发展软环境的重要平台,主要履行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2015年3月办事大厅建成投入使用,面积达3600㎡。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41个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中心下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交警大队车管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等6个分中心。承担各类服务事项163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05项,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服务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1、为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2、对进驻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项目的运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3、对中心窗口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4、负责对中心窗口受理的联办件的组织协调和牵头联办;
5、受理服务对象对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效能投诉。
(二)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和调整进驻中心的部门单位及审批服务项目。
(三)负责对分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行使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