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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司法局

宁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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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7-28 👁 609 次浏览

📅 成立时间:2024-07-28

🌐 官方网站:https://www.zwfw.hlj.gov.cn/zhcx/deptThing?deptCode=11231084001833602P&areaCode=231084000000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半至晚五点

📍 办公地址:宁安市城后东街27号

📞 联系电话:0453-762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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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司法局职能信息

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协调规范性文件有关争议和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论证,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印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调研、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审计,政府采购、警务督察、退休干部、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政治生态、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管理、维护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工作。

2.依法治市办公室(普法办)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检查指导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3.政策法规股(法制办)

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重大经济活动、重要改革事项和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负责以市政府名义签署合同、协议的研究论证。负责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公告准予备案的文件目录。负责按权限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其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涉及市政府、市直单位的国家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市政府的有关诉讼事务及有关非诉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本系统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工作。

5.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6.公共法律服务股

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合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按权限负责初审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任职。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律师机构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证的初审。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领导分工

刘加锋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党务、行政全面工作。

王海军党组成员  分管党务、常务、公证、纪检、信访、工会、信息化、平安建设、综治、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股室为局办公室、公证处、工会。

郑  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王海军同志党务、公证、纪检、信访、工会、信息化、平安建设、综治、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股室为社区矫正管理局。

刘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全面依法治市、政府法制、律师(法律顾问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管股室为政策法规股(行政复议局)、公共法律服务股、依法治市办公室。

李月峰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分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股室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司法所。

朴春海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刘娟副局长分管全面依法治市、政府法制、律师(法律顾问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人:刘加锋

网上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牡丹江市司法局

牡丹江市司法局

📞 咨询电话:0453—6191988

📍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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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宁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宁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咨询电话:0453-7655566

📍 办公地址:宁安镇通江路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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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0453-7611567

📍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宁安市通江路东587号 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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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

📍 地图定位

📍 地图功能未启用

机构信息

  • 地区:宁安市 · 牡丹江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半至晚五点
  • 联系电话:0453-7626193
  • 办公地址:宁安市城后东街27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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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办事问题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或携带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一般3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年报什么时候申报?逾期会怎样?
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和正常经营。
12315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是什么?
12315主要受理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商家违法经营、价格欺诈、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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