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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司法局

龙口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4-1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120 次浏览
龙口市司法局是烟台政府工作部门。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级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规范性文件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
    (八)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交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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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龙口市 · 烟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电话:0535-8517315传真0535-8517315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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