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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信访局

滨州市滨城区信访局

🕐 发布时间:2023-06-1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212 次浏览
滨州市滨城区信访局是滨州政府工作部门。
  • 区信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和市政府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群众到市到省进京上访的接待劝返工作。

    (六)负责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听证工作。

    (七)向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八)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九)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十)负责本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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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滨城区 · 滨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信访局
  •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 电话:0543-3366570 投诉电话:0543-3185052 传真号码:05433366570
  •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9号楼滨城区社会治理中心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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