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
第二税务所。承担辖区内列名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特定对象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区(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凤城税务所。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高庄税务所。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苗山税务所。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雪野旅游区税务所。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经济开发区税务所。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所。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征管职责范围内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承担与税源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