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国资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欣 0916-2639188)。
负责委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值班等工作;承担主任办公会、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工作;承担委机关管理制度和综合性材料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委机关干部人事、目标责任考核、信访维稳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电子政务、网站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二)党建人事科(负责人:刘星炜 0916-2626644)。
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提升所监管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以及董事、监事的选派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军转干部协调服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资本运营科(负责人:杨鹏 0916-2626717)。
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优化事宜,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拟定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处置和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规范、监督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协调和指导企业上市和证券化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指导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经营管理;承办市政府出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或审批及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的审核。
(四)考核监督科(负责人:刘柏萱 0916-2626275)。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维护国有出资人权益;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审核企业工资总额;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并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审核所监管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推进所监管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指导所监管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审计、内部审计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所监管企业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改革发展科(负责人:杨磊 0916-2626245)。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组织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所监管企业规范运营和稳增长、促投资工作;研究提出与中省国有企业交流合作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战略合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损失核销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贯彻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对所监管企业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复并推动实施,同时做好遗留问题处理;负责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环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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