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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局

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8-3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539 次浏览
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双鸭山政府工作部门。
  • 机构职能:

    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区委、区政府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部门,主管全区农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务等项工作。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畜牧业、渔业和水务等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

    (二)贯彻执行全区农、牧、渔等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依法行政。

    (三)负责协调农业各项产业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投资,以推进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全区农村新型能源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五)促进农、牧、渔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打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渔产业保护政策建设。

    (六)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组织监督全区植物防疫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畜、禽的良种繁育工作和全区动物疫病防工作。

    (八)负责农、牧、渔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九)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畜牧业、渔业和水务等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全区农、牧、渔等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依法行政。负责协调农业各项产业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策投资,以推进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全区农村新型能源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和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农、牧、渔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打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渔产业保护政策建设。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组织监督全区植物防疫工作。负责辖区内畜、禽的良种繁育工作和全区动物疫病防工作。负责农、牧、渔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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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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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尖山区 · 双鸭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69-4241052
  •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财政局五楼 邮编:155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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