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安局是马鞍山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马鞍山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行使法定权力与履行义务,依据国家公安政策和部署,领导并指挥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执行公安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工作制度,设定并实施公安工作目标与任务措施。
三、负责监控影响稳定与国家安全的动态,分析形势,制定应对策略。
四、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参与并协调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指挥处理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实施对特定物品的行政管理。
六、依法管理出入境事务,处理外国人违反出入境法规的案件和协作调查犯罪活动,受理签证和证件事务。
七、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管理消防部队,指导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八、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九、指导对国家机关等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公安机要通讯的管理,维护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
十一、管理执行刑罚和看守所等机构,看押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处理行政拘留和戒毒工作。
十二、负责防范、侦查和打击恐怖活动,参与劳动教养案件的审理和报批工作。
十三、确保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市内的安全警卫任务。
十四、推动公安科学技术发展,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和装备建设。
十五、管理警务保障,包括装备、被装、经费,指导财务和审计工作。
十六、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工作。
十七、监督全市公安工作,查处重大违纪案件,确保队伍纪律。
十八、指导企事业单位、要害部位和重要工程的安全保卫,管理保安队伍。
十九、承担省厅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