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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科学技术局

泗水县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3-16 🕐 更新时间:2023-03-16 👁 1089 次浏览
泗水县科学技术局是济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合理配置科技经费,负责归口管理县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并对上级部门下拨的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审核和监督。

    (五)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六)研究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国家、省、市级火炬、星火、成果推广和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展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培植指导和认定县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负责申报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植指导和认定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筛选申报省、市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启程产业化开展项目计划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并组织实施。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地震、情报;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参与编制县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十)负责科技奖励工作,承办县政府对优秀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评审和奖励,筛选上报国家、省、市各项科技奖励。

    (十一)负责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咨询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科技人员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县科技管理人员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管理。

    (十四)承办县科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乡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乡镇科技副乡镇长的选聘工作。

    (十五)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界的其它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泗水县 · 济宁
  • 分类: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 电话:0537-4236607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泉兴路7号行政中心3楼 ,邮政编码 2732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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