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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5-10-02 🕐 更新时间:2025-10-02 👁 359 次浏览
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复员干部、军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  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复员干部、军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等。

    主要负责人:莫春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猴场水书广场西区1楼

    邮编:558100

    电话: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0854—4811500

    优抚安置科          0854—4811618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854—4810881

    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0854-4811618

    县军休服务中心       0854-4811500

    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   0854-4811500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医疗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列入重点保护单位名录的申报工作,负责对接境外本县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辖区内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业务指导,收集整理各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县“双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收集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三都县 · 黔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电话:0854—4811500 优抚安置科电话:0854—4811618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854—4810881
  • 地址: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猴场水书广场西区1楼 邮编:558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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