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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司法局

从江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5-08-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24 次浏览
从江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工作方案和措施,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
  • 从江县司法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工作方案和措施,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

    (二)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戒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和公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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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从江县 · 黔东南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电话:0855-6412205
  •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梅街道环城路37号, 邮政编码:5574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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